蓝可儿之旅

评分:
0.0 很差

原名:蓝可儿之旅又名:Journey of Elisa Lam

分类:悬疑 / 惊悚 / 短片 /  中国大陆   2014 

简介: 根据现实题材改编的惊悚电影《蓝可儿之旅》已定于3月20日正式上映。该片以蓝可儿事

更新时间:2019-08-28

蓝可儿之旅影评:【刑侦学心理学跨学科论文】爱因斯坦相对论结构互联推导法在案件推理中的尝试运用——由爱因斯坦相对论推导出南京大学刁爱青悬案中的犯罪者行为特征、心理画像、犯罪动机和身份角色四重猜想

【刑侦学心理学跨学科论文】爱因斯坦相对论结构互联推导法在案件推理中的尝试运用——由爱因斯坦相对论推导出南京大学刁爱青悬案中的犯罪者行为特征、心理画像、犯罪动机和身份角色四重猜想
作者 火柴人
我是一个思考、推理爱好者,喜欢思考、推理世界悬案。南京大学刁爱青悬案,因逻辑空白区过大,导致案件逻辑链条多重延伸,导致空白区逐渐扩大,随着案发时间的推移,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效应,案件元素逐渐随无常变化,走向无序状态,逻辑链条构建难度不断增大,成为悬案。我尝试用爱因斯坦相对论法,以非固定(非绝对、非思维惯性)视角,结合犯罪涉及元素的结构性关系游移,推导出相互联系的时空人三者的逻辑链条。
我综合天涯网、蜻蜓FM、喜马拉雅FM等网站、APP的文章作者和节目主播披露的案情细节,构建出整个案件的时空结构性关系史。
前提:假设犯罪者和被害者构成一对矛盾互动(能量)关系,时间空间逻辑点构成统合关系,探究犯罪过程无非是研究时间、空间系统变化对犯罪者和被害者的矛盾关系的影响史。
首先,根据热力学熵增效应,热量系统总会走向无序状态。刁爱青失踪时间是1996年1月10日,遗体被发现时间是1月19日,案发时间点只能在1月10日至1月19日。根据爱因斯坦相对论时间空间相对性、视角相对性,我判断案件时间能量影响空间能量,形成时间视角。假设一,案发最初(1月10日)并不是刁爱青遇害时间点,也就是说刁爱青最初并未遇害,犯罪者不想伤害刁爱青,只是控制一段时间后在最后起意杀害;假设二,案件在1月10日就已经发生,犯罪者起意伤害刁爱青。根据熵增效应,随着时间推移,空间(包括犯罪者心理空间和足迹空间)(能量)必然走向无序状态,犯罪者和被害者的矛盾关系也可能因此逐渐走向无序,呈现出犯罪—被害者关系遭遇意外(心灵意外或环境意外),导致行为意外,最终伤害对方或出现移尸地点意外,影响到警方视角也会因出现意外而错失破案良机。
第二,根据爱因斯坦相对论空间能量影响时间能量,形成空间视角。假设一,刁爱青遇害地点在室外,在室外解体(可能性不大,不符合犯罪者隐蔽特征,同时南京为闹市区,人流活动频繁,事实是根据媒体披露,警方对犯罪者查无所获,没有证据证明,说明其犯罪具有高度隐蔽性)。假设二,刁爱青遇害地点在室外,经过移动回到室内解体。我判断此情况有可能,可能是犯罪者药物迷惑或因事引诱刁爱青至室内意外伤害或故意伤害致死,不太可能在室外遇害,因为留下血迹很容易被警方发现。如果如此,涉案地点可能在偏僻的小巷道、小卖店、小食品店等刁爱青易涉及的地方。根据案情披露,刁爱青性格谨慎,非常自重,不是一个思维粗心、行为举止放荡的姑娘,同时刚来南京大学上大学,在南京不太可能有本地熟人或认识社会上的流氓阿飞,其有可能在购物过程中因故进入室内,被控制一段时间遇害或很短时间遇害,从而被解体。
假设三,刁爱青遇害地点在室内,在室外解体。这几乎不可能,违反犯罪者隐蔽的基本心理特点。
假设四,刁爱青遇害地点在室内,解体在室内。这个也极有可能。可能的案情猜想可参考假设二。
我结合媒体披露的案情,根据刁爱青遗体散落分布在南京市区和郊区,可以判断出犯罪者在案发期间曾经或长期居住在南京闹市区或周边地区。同时,根据天涯网、蜻蜓FM、喜马拉雅FM等网站、APP的文章作者和节目主播披露的案情细节,犯罪者分多次抛尸,抛尸行为最初有规律,最后无规律,我觉得这符合熵增效应。因为意外无序因素增多导致犯罪者抛尸规律走向无序。
根据爱因斯坦时间空间相互影响而变化的结构宇宙观,我猜想犯罪者和受害人这一对矛盾人因为意外而临时结缘,随着时间推移(时间能量增大),影响到心理空间(心理能量)愈发逼仄,现实空间愈发逼仄,导致犯罪者可能因为欲望临时起意杀人,也可能因为受到控制的受害人激烈反抗而突然被杀害。
案发后,其活动空间受到警方侦查和舆论压力压缩而急剧减小,抛尸地点、活动范围可能呈现内指性(南京大学校区或附近地区),最后可能外逃离开南京(这个不太可能,如果外逃,就不会停留在南京当地闹市区抛尸,而是通过皮箱或袋子将遗体或分解遗体携带至外地或路过南京长江大桥后将完整遗体或分解遗体直接抛入江中,这样更为稳妥。其做出这些事不被人发现,事后警方一点犯罪者的确切线索也没有,不太可能是外来者在居住的旅馆犯罪)(旅馆一般受到警方高度重视和管控,如果有线索,很快会发现),或者因为不可抗力(残疾人)继续留在南京,直至寿终正寝。
根据天涯网、蜻蜓FM、喜马拉雅FM等网站、APP的文章作者和节目主播披露的案情细节,该案分多次抛尸,我推测该人可能是一人犯案,一人独居(如果多人犯案,会一次性分头抛尸,不会多次抛尸,增加发现风险)。媒体还披露,分解的遗体内还混杂有猪肉,我判断可能分解遗体的地点在案板上,案板缝隙里有猪肉,被犯罪者不小心混合在刁爱青的遗体内抛尸。媒体还披露遗体发现时有几根手指,我判断其可能抛尸仓促,出现纰漏。
案件发生在1996年,距今25年,这个人可能已经去世,或是一个残疾人,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不大。
综上所述,我推测案件发生可能是这样的。
犯罪者为一人独居,居住在南京闹市区一个偏僻的小巷道内,可能曾经卖过猪肉,后来以开小卖部或商店为生,可能是残疾人,不为人注意,无妻无子,或离婚单独居住。当天,刁爱青可能来购物,进入店内,或者残疾人示弱,让走过街头的刁爱青做好事帮忙,进入店内,犯罪者以感谢为名给其饮用迷药水,或直接卖给刁爱青,刁爱青饮用后神智不清,醒来后发现自己被迷奸,被其控制一段时间后杀害,或者刁爱青当场被强奸而死亡。之后,由于犯罪者属于残疾人,活动能力有限,抛尸地点只能在居住地周围。由于其是残疾人,肢体不健全,警方始终没有怀疑其有犯罪的能力,所以其逃之夭夭,或居住在南京市,也许目前其还活着,垂垂老矣,也许其已经去世。真相随着时间推移,空间变化,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效应,逐渐湮灭在历史长河中。
以上是我根据相对论、熵增效应,依据天涯网、蜻蜓FM、喜马拉雅FM等网站、APP的文章作者和节目主播披露的案情细节,结合我自己的发散性思维和收束性思维,仔细分析,得出的猜想结论。结论只是一家之言,并无切实证据,仅供推理爱好者和观众参考。
火柴人写于2019年8月27日,值江汉入秋,楚天云浓,午后小憩,观看旧闻。历史旧闻,引起兴趣,思索结构,灵感涌现。
下图转载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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