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 Norton挑选的角色总有种心灵的漂流感和叛逆因素在里面,大概他偏爱这样的角色,和他出众的演技也是分不开的。这是一个被半开发的西部小镇。他饰演加油站工作的现代牛仔哈郎.法拉克斯,已过30,对爱情有不现实的浪漫憧憬,内心有种原始激情,他和一个18岁女孩到海滩去玩,相爱,但受到女孩父亲的顽固反对。女孩受不了父亲的威胁,拒绝和他离家出走,被失去理智的哈郎一枪打中腹部。他用枪打伤了自己的腿,将男孩偷偷带了出来。女孩被救活,女孩父亲联合警方开始追辑他。在枪战中他打中警长,走上了不归路,但是男孩子却一直跟随着他这个有点流浪精神的叔叔,甚至保护他。受伤后的法郎最后死在父亲枪下。最后一家三口将法郎的骨灰撒在了小镇旁的山坡上。Norton后面的表演精彩绝伦,把一个人从犹豫懦弱到被内心野性驯服的过程表现得让人信服,这个出人意表又合情合理的结局让矛盾悲剧化。观众对他应该还是同情的成分比较大,看到最后我心里有点难过,这部电影里并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有爱女儿的父亲,血性浓烈的牛仔,刚刚开始认识这个社会的14岁男孩子,单纯的18岁女孩,偏偏悲剧就发生在他们之间,让人不得不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异常复杂的话题。他们在特定的社会家庭环境下做出了那么一点点极端的事情,但是观众从他们的角度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谁又没有冲动的时候呢?只是悲剧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影片里哈郎.法拉克斯对镜练枪的镜头明显是向Robert Deniro‘Taxi driver’致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