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s被当作神一样崇拜,尤其在他死后——人的贱性使然。人人视他为技术革命者,时代创新者,却是胜者王侯败者寇。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超前感知、谈判才华和销售天赋,Jobs和他的创业伙伴Gary没有质的差距。Steve Jobs天生是一个领袖。而让我们整个人类幸运的是,这个天生的领袖不仅视野超越时代的局限,而且坚持不懈的追求完美。中国人如今捶胸顿足地辱骂自己缺乏创新,个个信誓旦旦地呼吁国人向西方人学习,实在是西施效颦,空学了一个躯壳。创新不是一个口号或者一个学科,对于Jobs来说,创新就在他的血液里,不用大呼小叫。Creativity is over estimated. 真正让我动容至落泪的,根本不是从个人电脑到iPod到iPad再到iPhone的技术跳跃,而是Jobs对于细节的歇斯底里的追求。我看到他因为一个字体或者一个垃圾桶的图标或者一个草图上的弧线对团队大放厥词、开除员工甚至严重延期造成几千万的经济损失,我羞愧难当。这是一种精神洁癖,一日不去如鲠在喉,你能做得到吗?我总是选择咽下鱼刺,虽留着自己难受,至少不用大东耽搁地麻烦别人。从team leader到上百人上千人公司的老板,Jobs压根儿就是把自己当作神的儿子,带着神圣不可侵犯的使命留守人间,所有听命于他的人,都要为这种神圣前仆后继宣誓效忠。我没有这种骨气,因为我没有为自己的使命感到神圣,也没有将自己的事业化为不可置疑的信仰。为什么连救死扶伤的医院或者传承文化的报刊杂志或者育人子弟的学校都做不到的事情,卖电子产品的Steve Jobs可以?他做的事情远非不可为,话说连卖糖水的可口可乐都做成了一种文化真是莫名其妙大挫人心!我们没有做到,不是因为我们做的东西不好不对不时髦,而是因为我们自己没有足够疯狂,没有真正相信,没有为了完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不管是苹果的哪个产品——个人电脑是当时已有技术的人性化版本,iPod是更漂亮更好用的MP3,iPad是个人电脑和iPod的结合,iPhone是极简设计的手机——都没有脱离时代的束缚,他们只是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提升,改进,改进,再提升,再改进,再完美一点点…… Steve Jobs的习惯是always always always ask for more。他是如此贪得无厌,吹毛求疵,冷血无情,从来不知道满足,压根不懂得止步。可是就这么一个差异,让他创造了人类历史的神话,可见其余的人类是多么的知足常乐不思进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