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城市》是一部难以定位的电影。它其实与魔幻没有半点关系,但有不少只顾炒作的媒体因近年来魔幻题材的火爆而不负责任地将其归类为魔幻片。它其实只能算个伪科幻故事,但有不少金融危机下急需市场的媒体更是将其吹嘘成年度科幻大片。 看过哈利波特的看客自然不会认为这是一部魔幻片,而看过星球大战、独立日等经典硬科幻的科幻迷,更不会对这部“伪科幻”买账。但如果仅仅只将它看做一部少年冒险片,却又无法释怀它竟拿出Bill Murray和Tim Robbins两个老戏骨来卖弄大牌。然而即便如此,它的票房成绩也同样“微光”,首映3天仅320万刀,完全对不起它几千万的投资以及豪华的制作团队。
故事存在致命的漏洞。说到200年前人类因为浩劫而决定建立地下城市“微光之城”,然而200年后的两位少年回到地上,看见的却是一副鸟语花香风和日丽。令人对地下城市存在的意义感到迷惘。人类究竟失去了什么,需要让人们暂时避开生存的环境?那句“for the good of all mankind”读来却有股讽刺的意味。在地底生活了200年的人们变得无知、愚昧、追求安逸、不思进取。他们的确遗忘了文明带来的伤痛,却也遗忘了文明带来的开拓精神。没有人会怀疑为什么试图逃离这座城市的人要被关进监狱。甚至在城市的主发动机运转200年即将报废之时,大部分人还是处于醉生梦死的自我逃避状况,而拯救人类的任务便落在了两位少年(原著中是12岁,电影中至少十五六岁,大概是太小了不好演绎)身上。普通人因为机遇变身英雄从而拯救世界是美国人惯用的套路,这并不能吸引太多的眼球。破解密码、启动机关、逃离城市,两位主角便在巧合与必然之间莽莽撞撞地找到了微光之城的出路,人类生存的方向。最后,“Now the path was clear for all. All of us who kept the flame of the Ember buring though the darkness,so that we can live again on the earth,in the air and the l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