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在我上高中的年代,发生的这样一起洛杉矶大暴动,是我在将近30年后看到的一部2017年的纪录片中了解到的,这部影片用大量录像资料堆砌。如果说是没有经过裁剪的和故意选取的痕迹,这场暴动真的是一场闹剧。为什么这么说呢?仔细看镜头,会发现除了几个警察其中白人出镜很少,后期被打砸抢烧的店铺基本上都是有色人种的,是非美裔的,这和暴动的初衷,为反对黑人作为有色人种受歧视,为抗议Rodney G. King手无寸铁情况下被警察残酷暴打、警察却完全被判无罪逍遥法外的事情几乎是完全背道而驰。正常暴动几乎是那些原来就心术不正邪门歪道的人以此为契机非法掠夺邻里的财务,破坏家园;在城市宵禁后暴动迅速平息。影片在堆砌的录像片段中,几乎没有一个受害人交代了结局,这场暴动也像SARS一样,来得汹涌猛烈,去的莫名其妙。老布什打着官腔说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被害人Rodney G. King被政府这边的人请出来要求他的黑人兄弟们收手,回到和谐生活。真是可怜的人啊,自己的冤屈无处伸张,还要替残害他的阵营的人吆喝,而这个可怜的人受教育水平实在有限,他没有实力振臂一呼为自己喊冤,也没有能力在民众前义正词严地要求他们停止暴乱、和平请愿,他几乎连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就莫名其妙成了这场暴动的导火线和隐身人!
再看美国,法律操纵在12人陪审团和法官手里,要期望得到公正的审判,你的企望这十二个人都是公正的,法庭完全可以通过换一个城市审判,来转变这陪审团人员背景和身份,从而操纵审判的结果。而警察局长的权利远高于市长,这件事尽管洛城市长严厉谴责审判结果,也是完全无力的呻吟。
看这部片子也许对于2019年年尾的香港暴乱有显示参考意义。可以学一下洛城警察的做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