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结尾,我的解释有两个部分,一个方面是,刘别谦是一个内心严肃的喜剧导演,他始终认为,婚姻是最好的选择,有情人应该终成眷属。这与他的种族信仰有关,在研究刘别谦的时候,我们必须记得,他是一个意第绪犹太人,意第绪决定了他的灵活,犹太人决定了他的坚持。所以刘别谦具有典型的犹太人矛盾性,他不是一个极端享乐主义者,他是一个在享乐之后会给出道德规劝的人,比如爱情无计里的那句笑话:immorality might be fun, but not fun ennough to take place of three meals a day. 这句看似是在搞笑,其实是刘别谦在泄露心机。另一方面,也可能与严格的法典有关,偷情、抛弃婚姻是不被允许的,但我从来都不太愿意用法典来解读刘别谦,我认为刘别谦始终是超越法典的,他的根本还在于犹太血统,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讨论,请见日后读库上我关于刘别谦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