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后一个被害者,克莱夫.莫瑞被害于一个公众场所,相对于其他已做并案处理的凶杀案,凶手显得不够谨慎,因为既容易被发现,且没有足够时间处理证据、现场什么的,这大大提高了作案风险。此一处的最合理解释为不得不杀。最大的可能就是身份被揭穿。电影中斯科特分析案情时说:Then he drops him for Clark Willian Edwards and as Edwards he stalks Morin. 我的版本给出的中文字幕为:然后下一个对象他又找到了克拉克.威廉.爱德华,但是他当时被莫瑞发现了所以没得手。本人英语功底浅陋,但是觉得后半句翻译得不准确,应该是以爱德华的身份接近了莫瑞。如果翻译如上的话,也就是莫瑞成了凶手的下一个躯壳,是一个既定目标。结合案发现场,我觉得此处案情分析并不妥当。应该是凶手现在的身份(既可能是斯科塔也可能是爱德华)被识破,只能杀人灭口(我们知道凶手现在用的身份是斯科塔,但警方并不知道,他们的推断应该是爱德华)。如此分析的话,从被害人莫瑞的生活背景及社会关系入手,案件可能会有突破,但是影片中并没有就此作为调查方向。
A.亨利.毕索耐特(工地上被发现的被害人)于2003年遇害,其姐仅于两三周前进行人口报失(a couple of weeks ago,这可推断凶手使用新身份的时间并不长)。凶手用这个身份生活了数月乃至一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期间,转换了藏尸地点,以便尸体被发现,为什么?即使不再使用这个受害者的身份了,也没必要使其被发现啊,况且再次藏尸也会增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