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难忘那一年,石破天惊的一代新版007,在所有喧嚣的负面评价“丑屌滚粗”后,丹尼尔克雷格满面尘灰,徒手格斗,飞车跳跃,当他抬起头,流血的眉脚下如猎豹般深邃而精光大盛的眼眸,那眼神看得你如同被电流击中,似乎回到祖先在旷野奔跑撕杀猎物的记忆中。这是一个刚出道的007,他杀了人后会恶心的想吐,他爱上一个女人会在心里刻上她的名字,他还太嫩,他必须长大,他需要一次次伸出头颅给别人用枪指,他需要一遍遍挖出心脏让女人用刀割,只有这样,他才配带上邦德的面具,占士邦。也许他在抚到为Vesper留下的伤痕时会眼角一抽,那又怎样?The job's done and the bitch is dead。说,今天让哥杀谁?好,我会去泡个妞,顺带帮你杀个人。这到底是面具还是他的脸?没人知道,就像没人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男孩会变为男人,一如当年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