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文尽展她思辨之独立,笔锋之犀利,以及穿透迷雾瘴霭后的冷静客观。她身为犹太人是法西斯纳粹的受害者之一,庭审现场的控诉声,句句迫压她不愿回首的神经,可她最为海德格尔的学生,“思考”的女儿(她曾师从海德格尔,学习“思考”的能力)却不得不不抛却一切情感的迷障,作为一个审视者,她锐利的目光很快就发现这场庭审背后的政治含义。用艾希曼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就想一块正反煎炸的牛排,直到炸出你们需要的口味。”对于一个人的审判在无形中上升为对一个体系,一个制度,一个主义的审判。战争虽已结束,但曾经血淋淋的疤痕却没有痊愈。这次庭审,对于所有受害者而言,其实无关乎玻璃房内坐的是艾希曼还是任何一个纳粹分子,那只是个愤懑的发泄口,所有战争的悲痛,残忍,伤害都可以加倍的在此讨还。而以色列政府恰恰利用这一正义的场合(庭审而非直接将艾希曼枪决于布宜诺斯艾利斯),悄然将个人罪行的审判转化为民族情绪的讨债。几场庭审下来,阿伦特倍感疑惑,他对朋友说,“我并没有觉得他可怕。我觉得他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在辩护中,艾希曼否认自己有罪,即便是屠杀犹太人的事实坚如磐石,他仍否认,请看清,他否认的不是事实的存在(这和某国否认屠杀事实有明确区别)而是自身的无罪,其缘由是——这是我的职责。对艾希曼而言效忠上级就是我全部的意义。“我像希特勒‘宣誓’,就如同我如今参加庭审‘宣誓’我会说出事实一样。“艾希曼的辩护中强调自己并没有主观上要杀害任何一个犹太人。这对于受害者而言恐怕已经是不可理喻式的极端抵赖行为了吧,但是阿伦特看到的确实其行为背后的”无意识“,阿伦特描述艾希曼时,用的是banality of evil——平庸的恶(有人考证此处译为恶的”平庸性“更恰当),她的逻辑是因其缺乏”思考“能力,他作为一个人的能力就丧失了,一个非人又怎么会有道德观念?阿伦特的论点已经明确的展示出来了,对,思考。她看清了这场审判的对,仅仅是一个人,而罪名是”反人类“(而非”反犹太人“)在这样的解释之下,其实庭审已经没有的了意义,或者说只剩下政治意义了,或者说政治意义就是全部。因为”对于他的行为,是无法真正的判罪的。“这是阿伦特的结论,而更精辟在于其爱夫的结尾”因此,要是让他活下去,才更需要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