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是凯文·科斯特纳的导演处女作,上映伊始便好评如潮,并最终荣获第63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整个影片就像是导演凯文·科斯特纳为观众视觉呈现了一份文化人类学的叙事研究,通过主人公邓巴对苏族人的观察、理解与融入,以一种真诚与纯朴的方式消解了美国主流观念对原始部落民族的歧视与偏见,让观众理解了白人之外苏族人的价值观,并自觉思考、评价两者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差异与冲突。所以当白人带着十足的优越感来征服他们认为低劣与野蛮的苏族人时,不禁引起观众重新思考:当一种自认为领先的文明使用暴力去强行消灭与替代另一种文明时,到底谁才是文明人,谁又是野蛮人?影片最后,狼终归没有躲过子弹的扫射,倒下了;而苏族人也最终没有敌过白人们的武力扩张,十三年后马背上的民族消失了。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若以武力与杀戮去证明与巩固自己的文明时,这样的文明还是否可取?影片《与狼共舞》的英文原名为:“Dances with wolves”。而影片只出现了一只狼,wolves用复数,可见其明显是对苏族人的暗喻,此时,邓巴不仅在人与动物两个不同物种之间建立了情感联系,更作为文化桥梁在两个不同民族之间建立了文化联系。影片开头他是白人军队里骁勇善战的英雄,而影片结尾他却成为了白人们追杀的叛徒,邓巴在两个阵营中的英雄角色的转变可以说是对白人殖民文化的莫大讽刺,因为追求自由与幸福是每一个民族的价值基础,传递文明的方式永远不应该是带有个人私欲的殖民战争。我们当然希望不同的文明可以在和睦相处之中汇聚一流,不过我们也不排斥多元的文化可以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并行不悖。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不同形式的文明?而影片中邓巴与踢鸟两个人物似乎给了我们某种启示:他们首先敢于放下自己的成见,尊重并主动去了解对方的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思考其所属文明背后的社会运作模式,并尝试在自己的生活中加入对方的生存方式,以此加深对对方文化的理解,并最终达到相互融合相互适应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