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speed》宣传期时的采访。Keanu开玩笑说感谢上苍让他得到这样一个amazing的工作:边飙车边赚钱。看他那三十岁了仍稚气未脱笑得心无城府的样子,我只想说,感谢上苍把这样一个尤物带到人间。他一笑,我几乎相信会有天使降临。
世间怎会有人如此英俊的同时,又如此cute?那时的他上节目还会紧张,所以变得话唠,手舞足蹈。因为害羞,所以笑得格外真挚。如今他沧桑了好多,头发胡子连到了一起,不变的是那双大黄靴——从三十岁穿到了五十岁,还有迷得你七荤八素的眼神和笑容。
我是碟中谍和谍影系列的粉丝。阿汤和达蒙算是我最初的男神。阿汤也是,十年如一日的帅气。看得出来,从青葱时代他便深知自己的迷人,因而帅得很有巨星风范。达蒙,平心而论只能算是“长相清秀的路人”,是那部堪称完美的动作片赋予了他举世无双的魅力。但Keanu,年轻时的他仿佛美而不自知,比那水仙花少年还要更胜一筹。他穿着宽大的蓝色plaid shirt,简单又清爽,像在咖啡店吃早餐时会遇到的男生,笑容平淡而温暖,英俊得让你忍不住多看几眼,偷偷在心底感叹。然后一辆巴士炸了。他突然化身超级英雄。你只能被他飞奔、跳车,一连串炫酷的动作,还有摇晃镜头下依然迷倒众生的面部特写搞得头晕目眩,捂着胸口尖叫“OMG!”
在这个全球加速崩溃的节点,看看从前的片子,美人儿的年轻时代,生出许多夕阳无限好的感伤。Will there be better days?不想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