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忆起21岁那年第一次穿着白衬衣踏进写字楼面试,一脸稚气衣摆都还不晓得要塞进裤子里,那是一个七月一日,天气炎热,还记得面试通过后的第二天,我一早起来站在镜子前一遍又一遍练习打领带,没有抓到诀窍怎样也打不好,那时自己什么都没有,但是心里装满了乐观,笑的时候还是没遮没掩,还以为那份乐观一辈子都用不完。
今时今日我坐在这里,脸上已经有了法令纹,岁月沧桑杀猪刀毫不留情。五年的时间经历起来要好久,回忆起来却只有几个画面回闪,都不够填满一分钟,你曾珍惜的人,你曾遭遇的苦,都只变成星星点点,一闪即过。一个一个无力实现的梦想只是躲在暗处惹人发笑,那一段一段的爱情,以为天长地久的爱情,而今昔日恋人的模样都忆不起来。
我在写下第一段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没日没夜看完这场美剧,只是想要找回自己五年前的样子,腰杆挺的笔直,笑的时候总是裂开大嘴,厄运来了总是一句“人生充满了惊喜”便轻轻带过,第二天接着笑的没遮没拦。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
chuck与摩根各拿着玩偶拍手的时候,两人蹲在墙角,隔着一道墙,生活不论快乐不快乐,都跟自己原先想的不一样。
每个25、6岁的男人,在五年前的时候一定都有一个人陪着自己没心没肺的大笑,陪自己憧憬未来,这个人也许不会一辈子陪你傻笑,你活的久了就会发现,生命中这样的伙伴不会一下子全消失,而是一个一个,不知不觉间就不再联系。
突然发现我的发小也是一脸大胡子。
看到“sarah对着不成熟的chuck说一切都没事的。”这句突然很想喝一杯啊我操。
goodbye to romance